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要求
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要求
一、項目實施結束后,項目承擔者須在三個月內辦理結項,經所在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后報送河南省科技廳政基處,同時提交如下完整材料:
1、立項通知書復印件;
2、申報項目時提交的《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書》復印件;
3、《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總結報告》;
4、《河南省科技計劃項目執行情況報表》;
5、《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研究報告》;
6、《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研究報告》(3000-4000字左右的精華版);
7、研究成果(發表的論文、領導批示、成果運用情況或專著);
以上材料一式3份(有經費)、無經費支持的2份裝訂成冊(科研外事處備案1份)。裝訂規格:210mm×297mm(A4紙),與左側裝訂成冊。封面須注明:項目編號、項目名稱、項目主持人、聯系方式、所在單位、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填報日期。
同時報送軟科學研究報告合訂本的電子版(包括以上所有內容,并將發表文章等掃描存檔)、研究成果原件。
二、河南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結項總結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總結報告;
2、項目經費收支明細表;
3、項目完成論文登記表;
4、項目相關論文復印材料(項目研究期間,項目主持人須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與項目有關的學術論文一篇以上。發表的論文應注明“河南省軟科學研究項目”和“項目批準號”,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驗收材料。如發表論文為英語期刊,應提供發表論文要素的中文翻譯;
5、項目其它證明材料。
三、軟科學重大招標項目
1、除按上述一、二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外,須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與項目有關的學術論文二篇以上,其中主持人一篇以上,課題組成員一篇以上;
2、結項時出具由具備科研項目經費審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的證明。
四、被驗收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結項:
1、未按要求提交結項材料或要求提供的結項材料不真實、不完整的;
2、對《項目申請書》的相關內容進行擅自變更(包括研究目標、內容、主持人、課題組成員)的;
項目主持人不允許變更,因項目研究需要確需對項目組成員進行變更的,應在變更后及時填寫《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報省科技廳進行審批。未審批或結項時報批的不予結項,項目組成員變更(含新加入和去掉的)不允許超過三人,不得變更原項目組成員順序,新加入課題組成員依次順延;
結項時間應以計劃項目申請書確定的完成時間為準,一般不得拖延,因項目研究需要延長的,應及時填寫《河南省河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報省科技廳進行審批。未報批或結項時報批不予結項,最長延長時間不超過一年;
3、無電子版與研究成果原件的。
五、對于項目在結項過程中弄虛作假、偽造申請材料或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取消其項目資格,并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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